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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头市炼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餐厨垃圾、水产品及冷冻肉类资源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(征求意见稿)公示
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 部令第4号)的规定,现将《汕头市炼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餐厨垃圾、水产品及冷冻肉类资源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》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 部令第4号)的规定,现将《汕头市炼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餐厨垃圾、水产品及冷冻肉类资源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》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:

 

(一)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
1、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全文网络链接:(点击附件下载)。
2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前往汕头市炼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。查阅时间:工作日上午09:0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7:00。

建设单位:汕头市炼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
地址: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港头村洋条园工业区

联 系 人:卢总

联系电话:13417046186

邮箱: 894312142@qq.com  

 

(二)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:

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。

 

(三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

链接网址:(点击附件下载)。

 

(四)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:
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

 

(五)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:2024年2月1日~2024年2月19日(共10个工作日)。


汕头市炼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2024年2月1 日

附件1 汕头市炼锋餐厨垃圾无害化利用项目(公示稿).pdf

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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